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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升学宴”“谢师宴”,经开区党员干部要知道这些纪律!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19 17:18 浏览次数:1

近期,高考、中考喜讯不断。小编在向我们经开区各位学子道声“恭喜”的同时,也在此给有子女“金榜题名”的经开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个醒:切记作风之弦不能松,纪律红线不能碰,规矩底线不能踩,不得违反规定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在小编的心目中,教师的形象是光荣的,他们不图学子们的一针一线,更不图一餐谢师宴,他们需要的是我们由心而生的感恩之心。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规定,防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弘扬新风正气,根据2018年省、市、区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部署要求,经开区就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党支部)要自觉对标对表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强化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监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

二、重申纪律要求

各乡、镇、管理处纪(工)委,区直、市直派驻各单位纪检组织要重申《中共岳阳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岳纪发〔2017〕14号)文件中所列“八条禁令”:一是严禁为子女、亲属违规操办各种形式的“升学宴”;二是严禁参与近亲属以外的“升学宴”;三是严禁学校教职工接受学生的礼品、礼金和参加“升学宴”;四是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五是严禁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发送请柬或口头通知参加“升学宴”;六是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行为;七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礼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八是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结合我区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践行者。

三、严格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重申纪律红线,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签订《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特别是要加强对相关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各单位纪检组织要重点对子女即将录取升学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存档;对摸排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主动报告子女参加高考、中考有关情况,签订《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及时跟踪检查本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办酒席或参与较大规模宴请等情况。

四、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纪检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定期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是否在各个餐饮场所违规操办酒席或参与宴请进行明察暗访,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特别是对“变公开为隐蔽,变集中为分散”等变相操办酒席收取礼金礼品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或上报。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查证属实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区纪工委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监督检查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集中行动等方式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工作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行为屡禁不止的,以及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既未开展监督检查又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报告处置不及时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收到的有关“升学宴”“谢师宴”举报线索,从快从严查办;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除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参与者责任外,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经开区纪工委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8(0730-8720810);举报邮箱:175398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