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1 10:10 浏览次数:1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经开区税务局”)围绕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遵循“公正、公开、合法、便民”原则,以税务网站栏目为主阵地,规范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现将经开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经开区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精神,落实《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责任分解表》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和安排部署全年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严格审查,加强信息管理。2020年,经开区税务局严格执行政务(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遵循“凡发必审,未审禁发”,确保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区局将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均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保密审查工作,对本部门需要对外发布、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网站信息发布上,每条上网信息均要填写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由科室保密负责人、科室主要负责人、区局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或主要局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再由办公室负责发布上网,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年以来未发生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二)创新形式,加强平台建设。经开区税务局积极完善本级网站栏目的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内容发布、更新维护,对主动公开类信息逐一明确发布内容、更新时限、责任主体、审查机制等,将税务网站栏目打造成公开、权威、及时的政府信息发布主阵地。同时,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平台的丰富性和多维性。

(三)立足长效,加强监督保障。经开区税务局制定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本单位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了多次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各科室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办公室绩效考核,对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严格考核通报。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经开区税务局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权威、及时等方面着力抓实抓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5条,其中网站栏目发布政府信息3037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规定5条、政府信息年报1条、通知公告4条、年度法治报告1条、政府采购信息27条、涉税信息2971条、新闻动态28条),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新闻信息83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经开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案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5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6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263

行政强制

5

0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649686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待加强。二是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相关业务能力考试,以考促学,提升各责任单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提高信息公开促进相关工作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在依法公开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地方党政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