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1 10:10 浏览次数:1

根据《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函>》要求,为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住保工作透明度,制定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通过经开区政务网站主动公开住保工作信息2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0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二)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对信息公开工作满足于公开了、交账了,没有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并推动这项工作。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不够。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

改进措施:一方面,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另一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广度。利用经开区网站、手机报、公众号等载体,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及时回复舆论关切,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2021年3月4日